nownews 2008/04/14 18:28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
市售寢具不是含甲醛、含螢光物質,要不就是中文標示不符合?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4公布3、4月間進行的市售寢具購樣檢測結果,11件商品中有3件含過量甲醛,5件含可遷移性螢光物質,中文標示更有10件不符合織品標示基準。


由於去年媒體報導寢具類商品含有游離甲醛,恐有致癌危險,引起社會各界重視,為確保市售寢具之使用安全,標檢局在3、4月間會同寢具自救聯盟加強執行市場清查及購樣檢測,共計抽驗11件市售寢具相關商品,其中中國製1件、台灣製1件,9件及未標示產製國。


標檢局依據CNS 14940「紡織製品中游離甲醛之限量及可遷移性螢光物質」標準檢驗結果,仍有3件商品含過量甲醛,5件含可遷移性螢光物質,將依「消費者保護法」第36條暨38條要求業者下架回收並會限期改善、退運或銷毀。


至於中文標示部分,11件樣品中就有10件不符合織品標示基準,中文標示不符合項目,因恐影響消費者權益,已函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「商品標示法」處理,而唯一符合中文標示項目的涼被,卻是表布含有可遷移性螢光物質,也就是說,標檢局此次檢驗的11件樣品,沒有1件是完全符合標準的,提醒消費者在選購寢具時,不要購買無中文標示或標示不完整的商品。


標檢局也指出,由於世界衛生組織(WHO)已將甲醛列為可能致癌物,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也已列為毒性化學物質,甲醛被認為造成接觸性皮膚炎之過敏原,長期接觸含過量游離甲醛的寢具可能會引起刺痛、乾燥、皮膚發紅等症狀,並嚴重刺激鼻、眼睛及呼吸系統,可能引起肺水腫、致畸胎,甚至引發癌症,而使用含有「可遷移性螢光物質」寢具,則恐有導致皮膚過敏之虞。


官員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床單、被套、枕頭套等寢具時,除應檢視負責廠商名稱及地址、生產國別、成分、洗燙處理方式等各項標示是否清楚,使用前最好先聞一聞有沒有異味,同時要定期清洗,以保持清潔衛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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